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,为做好宣传实施工作,市局人力资源部组织全市邮政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,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的精神实质,并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前的规范用工工作做了安排布置,专门抽调人员对各县局开展劳动用工自查工作,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。还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,及时修改或废止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相抵触的现行规章,及早规范了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行为,为减少劳动争议,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。
为了让更多员工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,还举办了一次员工及管理人员参加的讲座,为昭通邮政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,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开了一个好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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